当前位置 : 首页 > 部门工作 > 法庭内外
践行群众路线 调解化解纠纷
  • 时间:2014-07-17 40:09
  • 来源:
  • 作者:赵晓平
  • 字体:【

 

原告郭某和诉被告李某升相邻通行纠纷一案,经鹤庆县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某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原1.6米通道南端的围墙及北端的平房,恢复原通道,并确保该通道的畅通。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升未自觉履行义务,原告郭某和于2013617向鹤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鹤庆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但被执行人均表示不愿履行义务,同时暴露出极端情绪。考虑到该案原、被告系连襟关系,相邻而居,且从双方的房屋现状及利于管理的角度出发,如果多做双方的和解工作,申请人不是没有路可走,双方的矛盾过多是因家庭琐事长期积累而成,如果强制执行会产生不利后果。在多次做双方的和解工作,同时请村委会干部进行协调效果都不太理想的情况下,法院并没有放弃。2014410日,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审监庭、速裁庭、审务办及民一庭的法官一行5人,顶着30多度的气温来到位于龙开口镇石鼓地村的当事人家中,采取背靠背的工作方式,将情绪大到无法坐在一起说上两名话的两家亲戚的想法了解透彻,再从亲情、双方的居住现状和对房屋的管理等方面反复做工作。原告郭某和的妻子抵触情绪很大,刚接触时没有一句好话,但法官们没有泄气,耐心地在两家之间分头做工作,从老人家思想症结上下功夫,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从闹起来这几年,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心里就没舒坦过。”郭妻将事情从头到尾给法官们“回放”了一遍,情绪得到了宣泄,忍不住泪湿衣襟。李某升也大发感慨:“现在我的年纪也大了,以前困难的时候姊妹几家反而是相当好的,五、六家人一起杀头猪,二、三天就吃完了。闹到今天的地步,我想不通呀!”听了这番话,法官们心中更有底了,趁热打铁给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从亲情的角度说明情理。一直工作到下午接近8点钟,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了字,被告李某升承诺于第二天内就将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鹤庆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法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民司法观、平等司法观及职业使命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意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而非满足于就案办案,结案了事。

回到鹤庆县城,坝子里已是万家灯火了。迎着习习凉风,法官们心中一片释然,既是对一天工作的满意结束感到欣慰,也是对一个案子的彻底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