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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
  • 时间:2013-12-31 41:09
  • 来源:
  • 作者:刘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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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实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提供更为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民生需求,鹤庆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
一是整合我县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针对不能新批准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实际,对我县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资源整合。根据就近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在龙开口镇、六合乡、西邑镇分别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龙开口镇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登记在云鹤镇法律服务所执业,云鹤镇法律服务所负责龙开口镇法律服务工作,为龙开口镇辖区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六合乡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登记在松桂镇法律服务所执业,松桂镇法律服务所负责六合乡法律服务工作,为六合乡辖区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西邑镇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登记在黄坪法律服务所执业,黄坪镇法律服务所负责西邑镇的法律服务工作,为西邑镇辖区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的云鹤镇、松桂镇、黄坪镇,优先从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具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管员中发展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经统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有12人。

三是制定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公示制度。为发挥农村法律服务的效能,让更多群众知晓基层法律服务并得到更多的法律帮助,各乡镇法律服务所中的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其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范围(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应聘担任法律顾问、调解纠纷)等制作成蓝底白字的方形公示牌,字体为“黑简”,悬挂于自己担任法律顾问的一个或多个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