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鹤庆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 时间:2024-09-06 54:15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鹤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村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街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31日。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贿赂、“软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沙场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无证开采、滥开滥采或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采石、采矿、采煤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城市街道、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筑材料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市霸”“菜霸”等黑恶势力。

(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强拆、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六)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黑恶势力。

(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

四、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鹤庆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地址:鹤庆县公安局扫黑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政编码:671500

举报电话:1100872-4134460

鹤庆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