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13-12-31 43:15 - 来源:
- 作者:马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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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上关至鹤庆一级公路(简称“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切实把“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4月16日下午,我院与鹤庆县“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在鹤庆县交通局会议室召开了成立鹤庆县职务犯罪预防指导组工作会议。
鹤庆县政协主席、“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王耀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成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他指出要严格执行公路建设、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确保将“上鹤公路”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我院孔宪府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主要方针政策,结合当前公路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提了四点指导意见:一是惩防并举,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是检察机关和公路建设者共同的政治任务;二是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务求实效;三是加强联系配合,不断完善制度;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把预防工作抓紧抓好。孔宪府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在公路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把“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建成为优质工程,切实为鹤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上关至鹤庆一级公路位于大理市、洱源县和鹤庆县境内,是连接大理、丽江两大历史文化名城的交通干线,是云南省重要的旅游交通运输线,也是云南省通往滇西北致西藏、四川、青海的交通命脉,鹤庆县“上鹤公路”改扩建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组的成立,是鹤庆县检察机关与交通部门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共同研究遏制、减少公路建设的职务犯罪的发生,标志着鹤庆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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