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销售、储存、携带汽油都属于违法行为。近日,鹤庆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散装汽油案和一起非法销售散装汽油案,查处了两名违法人员。
近日,鹤庆县公安局根据“十九大”安保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三个专项”行动。8月4日,巡特警大队联合六合派出所在六合乡查获了一起非法储存散装汽油案和一起非法销售散装汽油案,在王某和李某(女)家中分别查获了70L和86.25L散装汽油。
据了解,王某和李某的汽油均向加油站购买所得,再拿回家装入饮料瓶里高价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8月19日,鹤庆县公安局对王某和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