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庆县司法局坚持把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过程。及时制定方案,强化工作,切实按照主要领导全年驻村不少于3天,直接联系群众5户;副科领导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一般职工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2户的要求,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实践活动切实以群众的要求为“镜子”,找差距,修身正己。力求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提高了干部职工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足迹留在基层、把服务落到实处的服务意识。
鹤庆县司法局坚持把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过程。及时制定方案,强化工作,切实按照主要领导全年驻村不少于3天,直接联系群众5户;副科领导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一般职工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2户的要求,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实践活动切实以群众的要求为“镜子”,找差距,修身正己。力求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提高了干部职工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足迹留在基层、把服务落到实处的服务意识。